立法, 国际贸易实务
受限地区收汇款的解决办法

立法, 国际贸易实务
注:为合规需要,对原文进行了大量的词汇替换。可点击文首原文链接阅读完整阅读。感谢理解。
一般而言,受限银行会要求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以下材料:
提示:受限银行在欧洲的子银行可能不受限。
例如西联汇款、速汇金等,还有一些客户那边的当地商行提供代收美金和代汇款美金的服务,只是他们会收取服务费。据悉,在很多受限地区,当地会有这样的代理商行或公司。
很多时候,客户会充分信赖第三人,并且让第三人帮忙汇款。第三人可能在中国,也可能在其他国家,但是他们往中国汇款是没有阻碍的。第三人可能是货代,也可能是合作了很久的供应商,还有可能是朋友。如果客户能够信赖第三人,有机会把货款给到第三人帮忙汇款,就会省去很多麻烦。
有一些代理收款的公司是可以帮忙代收人民币的。而且很多人也曾用过某银行收款人民币,因为某银行开立了欧元和跨境人民币账户,可以安全合法的接收来自受限地区客户的货款,可接收L/C,T/T汇款方式。
可以退税。据悉,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已扩大至全国。根据《国税函[2010]303号文件》规定,出口企业申报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(免)税,所需提交书面资料及办理程序与其他外币结算的出口业务完全相同,仅在电子数据申报方面有所区别,即在出口退(免)税明细数据中增加相应的标志。
简单来说,可以这样理解,跨境人民币等于汇率为1的外币,操作方式与美金结汇是一样的。也不用担心来自受限地区人民币付款是否能退税,因为退税与外汇的来源国是没有关系的。
外贸企业 – 外贸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(免)税时,可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,也可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在进行出口明细录入时只有“美元离岸价”栏,以人民币报关的,可直接在“美元离岸价”栏输入人民币离岸价,须在备案栏标注“KJ”,业务代码选择“KJ 跨境贸易”。
生产企业 – 生产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应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。申报时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“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”中,“原币代码”栏必须填写“RMB”;“原币币别”必须填写“人民币元”;“原币离岸价”栏按照人民币离岸价的金额填写;“原币汇率”栏填写“100”;“美元汇率”栏按实际汇率填写;备案栏标注“KJ”,业务类型代码选择“KJ 跨境贸易”。